人力资源
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为适应北洋集团发展战略,切实尽快引进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以推动北洋集团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特指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或技术研发领域的拔尖、领军型人才。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全面兼顾。围绕物联网发展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重点引进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紧缺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及进入博士后工作站从事技术研究的博士。
2、重在使用,优化环境。创新体制机制,搭建事业平台,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作用,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3、打破常规,特事特办。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的特点,因人制宜,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形成协调有力、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成熟一个、引进一个。
4、结合实际,方式多样。开阔视野,创新观念,坚持引才与引智并举,招聘和求贤并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同时促进产学研合作。

三、工作机构与职责
1、在集团公司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人才引进工作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机构组成为: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总经理助理
组 员:各位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2、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1)研究拟定公司人才引进政策措施
(2)组织拟定公司人才引进规划
(3)引进高层次人才
(4)对拟引进的人才组织评审
(5)协调落实引才相关政策和待遇
(6)协调解决引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对人才引进计划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
1、高层次人才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品德优良,精力充沛,勤恳敬业,吃苦耐劳。
2、高层次经营管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有5年以上电子信息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2)精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经营管理理念新,善于协调沟通,有较广的人脉关系和资源。
(3)曾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同行业经管管理人才。
3、高层次技术人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光纤传感、射频识别或物联网相关领域核心技术,或承担过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能力。
(2)曾在知名企业、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工作,并掌握先进技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规则、取得突出业绩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领先、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能够促进公司自主创新或技术升级。
(4)能够带项目、带团队来公司进行技术合作,有助于提高公司技术水平的领军
人才。
(5)从事电子信息、光纤通信技术研究的进站博士。
4、紧缺急需的优秀人才可酌情考虑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5、高层次技术型人才可以兼职作为项目带头人进行项目合作,合作前应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五、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1、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公司人才引进计划。
2、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内部干部职工利用各种渠道物色拟引进人选并与其进行接洽,达成初步意向后,提交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组织面谈,集中评审,同意引进的责成有关人员负责落实引进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引进手续。
4、对于获得国家、省、市级以上各类专家、学者、拔尖人才等荣誉的人才及进站博士,人力资源部负责向相应机构申请相关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

六、人才引进渠道
发动内部干部职工推荐
在公司网站、大型人才网、行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猎头公司引进
通过本地人才市场招聘
通过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招聘
通过QQ群等网络形式招聘
利用人脉关系引进

七、事业平台与条件保障
1、充分利用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电子信息百强、省级技术中心及多年生产管理经验、生产能力及技术积累等有利条件,集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公司制订特殊政策措施,为引进人才打造施展才华的事业平台。
2、结合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对于经管管理型人才,安排其担任集团高层领导职务、分子公司高层领导职务;对于技术型人才,可根据实际需要聘任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负责人、副总工、总工等,或根据需要为引进人才组建专门的研究团队,聘请引进人才担任重大技术课题的项目负责人。
3、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注重吸收引进人才参与重要项目或重大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在研发经费、工作条件、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
4、引进人才担任经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根据需要,在经营自主权、研发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等方面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在规定范围内,有权决定经费的使用;有权对项目研究内容或技术路线提出调整意见;有权选用团队成员。
5、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可推荐其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参加各类政府奖励评选。

八、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待遇
1、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等的薪酬分配方式,具体方式根据情况协商确定。
2、引进人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1万-2万元酌情确定。试用期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试用情况随时组织评议,如不符合聘用要求,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表现优秀且能够达到岗位要求的,可考虑提前转正;试用期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议,符合引进要求的给予转正,对于不符合引进要求的,解除聘用。
3、转正后,根据人才能力和承担的责任等酌情聘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根据个人能力、承担承担责任等确定薪酬待遇(年收入20-50万元范围内)。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另行制订,必要时签订聘用或承包协议。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公司各项福利补贴。
5、根据需要为从外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合适的工作,帮助其解决子女上学问题;
6、业绩突出者,公司将根据其贡献情况另行给予股份奖励。
7、对于获得国家、省、市级以上各类专家、学者、拔尖人才等荣誉的人才及进站博士,公司协助落实政府规定的各项特定待遇。

九、其它管理
1、引进人才因个人原因未履行协议或未达到聘用要求,经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解除聘用。
2、每年年终,人才所在部门或单位总结年度人才工作情况,向公司人才领导工作小组报告,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价引才工作效果。
3、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跟踪服务和沟通反馈机制,解决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